由于人们可支配收入增长

居民家庭对轿车的拥有率也持续增长

然而一些小区停车位供需关系紧张

不断演变成为社区矛盾的焦点

  

“停车难地坪划线价格,车难停”

衍生出各种社会矛盾

那么对于小区的停车位

物业真的有权处置吗?

地坪划线价格我们一起看看房地产律师怎么说

  

根据吕律师的解答

地坪划线价格我们可以知道有四类停车位

  

  那么物业出租车位的收入,到底归谁所有?

  

  1、地面停车位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

  这种停车位是有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

  2、地下停车位

  (1)办理产权证的地下停车位地坪划线价格:这种停车位符合了立项和规划条件,并且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所以它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

  这种停车位是属于开发商的,如果开发商卖给了业主,那这类停车位就属于小区业主。

  (2)在购房时它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的一种停车位:因为列入了公摊面积,所以它也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所有,这种停车位开发商是无权销售和出租的。

  (3)人民防空工程改造的停车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律,国防资产是归国家所有的,开发商是不能够出售以及出租的。这种停车位国家法律规定,是谁投资谁收益的,那么随着开发商把这个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了业主本人,所以投资者就变成了业主,这个车位所产生的租金应当是业主所有。

  3、楼房首层的架空停车位:根据国家规定,是由业主共同所有的;

  4、楼房顶层的平台停车位:它不属于开发商所有,属于业主共同所有

  另一个报道:小区停车位该不该归业主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地坪划线价格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车位分为两类:即规划内车位和规划外车位:规划内车位处分权归开发企业,包括出售、出租、赠与等。 规划外车位(占用共用场地)的停车位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判断一个车位是规划内的还是规划外的只能依据规划文件

  业主共有的停车位,是否还要交费?《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实践中,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同时,我国《物权法》规定,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因此,也就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质疑。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而关于如何收费,物价局也给出了明确的方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小区车位紧张是个社会难题

而关于该租车位还是买车位的选择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来源:腾讯财经、苏州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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